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按理说一个人在事业上干出了成就而出了名,这是一件好事,何怕之有?怕就怕在他一旦成名之后自己不争气,结果把争气得来的东西也丢个精光,落得个身败名裂。当代拳击名家,我们的美国鸽友麦克.泰森就是一个。 我们鸽界像泰森那样大名鼎鼎的人物现在还没有,但是从小有名气转而身败名裂的人,不会是绝无仅有的。 听到过这样一则新闻:有位鸽友养鸽多年,在一次大赛中他的鸽子独占鳌头,于是锦旗挂满壁,报道写满纸,求鸽挤满堂......霎时间名声大振,冠军鸽很快就换成了人名币。一鸽升天,满棚生辉。冠军鸽的兄弟姐妹,儿子女儿,三伯四叔,七姑八姨,统通身价百倍,统统换成了“大团结”。他真是名利双收了。 时隔不久,有两位买主各带一羽冠军鸽双双找上门来了。都说,“我买了你的冠军鸽,他也买了你的冠军鸽,究竟哪一羽是正宗的,哪一羽是大兴货?”原来那位鸽友飞出了一羽冠军鸽,又伪造了一羽“冠军”鸽。两枚足环,两张奖状,一摸一样。机关败露,他乖乖地拿钱出来退赔。“假作真时真亦假”,从此,他在鸽界名声狼籍,真鸽子也没人买。出了名,得了利,失了志,臭了名,顿时名利双失,也许这就是“人怕出名”的原委吧。 泰森在尚未出名之前是怎样一个人呢?在《中华信鸽》第11期上,有一篇题为“新拳王是老养鸽”的文章写道:“从表面上看,麦克.泰森,他的脖子竟比芭蕾舞女演员的腰还粗,充满着拳击手特有的活力。他酷爱着温顺和友爱的鸽子,反映出拳击手少有的和平友爱之心。”可见他的本性并不坏。当他成名之后,却干出了他与“温顺和友爱”的本性决然相反的丑事。 在信鸽界,像传闻中那位鸽友那样的胆大妄为,恐怕是个别的。但是有些小有名声的养鸽者,缺乏自慎而在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却不乏其人。有些“名家”,因为自己鸽子供不应求,就到鸽市上去寻寻觅觅,专找个模样儿像他自己鸽子的吃呸、孵呸,低价购进,高价卖出,以假乱真。有些“名家”,因为在未得到冠军之前,冠军鸽的父母早已飞失,当得到了冠军之后,忽然间父母双双全了。明明是一对孵坯所生子女,却成了冠军鸽的平辈而身价百倍。对求鸽者损害最大时,莫过于这些干丑事的“名家”。 在我国鸽界,名家不是多了,而是太少了。卖鸽子不是懂了,也是太少了。不大的比利时,名家林立,卖鸽成风,可这类丑事却很少听到。这是除了名家的鸽德之外,还有法律的作用。在那里发现谁卖假鸽子,谁就会被驱逐出鸽界,买主也会同他对簿公堂。泰森在狱中给霍罗威先生写了一封信,要求霍先生“监护我两岁的女儿,以及照应家中的够喝鸽子。”拳头和美女。鸽子和金子,成名和犯罪,没有必然的联系,可是在上述的两个人身上却得到了反应。为此我要奉劝一声:“名家自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