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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禁散养禽鸟法例今生效

时间:2006-02-14      来源:信鸽365      浏览次数:
香港禁散养禽鸟法例今生效

 

  图:乡议局副主席张学明日前宰了家里的活鸡,大吃一餐

  【大公报讯】昨天是元宵佳节,但以养鸡为宠物的市民很可能要在这个人月团圆的日子与宠物经历生离死别。因为禁止散养禽鸟的法例今天正式生效。有市民忍痛将所有鸡只杀死,宁愿「餐餐食鸡」;有市民抱着一线希望,为要继续养鸡不惜花一万元申领展览牌照;亦有人希望召集同道中人,到政府总部示威,希望以此迫使政府改变初衷。

  自「阿鸡」在年多前自行走进吴家于香港仔大道的地铺后,这位「不速之客」便成为吴太一家的宝贝,她更于几个月前将「鸡女」买回家,为「阿鸡」娶妻。政府禁止散养禽鸟的法例今天正式生效,为了让「阿鸡」和「鸡女」可以在吴家享尽天年,家里各人连日来多方奔走,不惜花一万元向渔护署申领展览牌照。但吴先生坦言:「获批的机会很微。」

  嘉道理农场不愿收养

  吴先生一家得知「阿鸡」很可能要被捡走后,多日来都彻夜难眠,吴太更因此而哭成泪人。她昨天致电有关当局,查询日后能否继续饲养「阿鸡」。但政府只响应称,要视乎吴太能否获发牌照。今天开始,凡擅自饲养鸡、鸭、鹅、鸽、鹌鹑和火鸡六种禽鸟的市民,最高可被罚款五至十万元。

  吴先生细说一家人与「阿鸡」的故事:「我饮下午茶就食蛋治,『阿鸡』就一定要食奶油包,我食完饭就会买叉烧饭给『阿鸡』和『鸡女』。」儿子「轩仔」更会与「阿鸡」倾吐心事,认为「阿鸡」是「很好的聆听者」。

  有人不满拟发起示威

  饲养鸡只已经八年,因此而不吃鸡的陈小姐选择采用较激进的态度,打算组织志同道合的市民,一同到政府总部示威。她挖苦特首曾荫权饲养锦鲤,却没有考虑养鸡市民的感受:「其实养锦鲤一样危险,锦鲤可能因飞过锦鲤池的雀鸟落下粪便感染禽流感。如果我是特首,一定要所有人交出锦鲤」。

  住在元朗水流田的陈小姐知道今天起不能饲养活鸡后,曾经联络嘉道理农场,要求农场收养鸡只,惜未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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