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4日,营山县信鸽协会营鸽发(2006)02号文件根据中国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由下列人员组成二○○六年信鸽竞赛委员会: 主 任:王军风 副 主 任:唐 健、廖茂九、荣学军、高德光 成 员:王学国、高 华、孙智行、李继红、 张志权、李德贵 同时,下设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 一、 仲裁委员会 主 任:唐 健 成 员:王军风、廖茂九、荣学军、高德光 二、 裁判委员会 主 任:廖茂九 副主任:王学国 (一) 总 裁 判 长:孙智行 (二) 副总裁判长:高 华 (三) 集鸽裁判长:王学国 集鸽裁判员:张志权、李德贵 、高建民、高勇 (四) 司放裁判长:王甫贵 司放裁判员:伍显章 (五) 报到裁判长:王学国 报到裁判员:高 华、何汉雍、杨先光、阳 旭、 高建民、高 勇 ( 六 ) 记 录 长:李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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